“房屋高出放盘价卖出 中介要收取高出部分?小心猫腻!”
如果在所持房屋的委托期内没有出售,中介建议降低抛盘价格,如果日后房屋可以高价出售,会要求提高一部分金额由中介收取一部分作为奖励吗? 请注意。 这可能是诈骗。 最近,广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以下简称中介协会)给出了一个典型的例子,并进行了分解和解答。
示例:
中介企业欺骗业主获利
年5月30日,卖方刘先生独家委托某中介企业出售房屋。 房屋售价105万元,委托期至7月30日。 委托期间,房子一直没卖出去。 年8月3日,中介企业要求刘先生重新签订《房屋出售确认书》。 确认书显示,房屋以98万元底价出售,业主本人最低实收98万元,成交价100万元时交纳1万元中介费,高出100万元时,部分30%向业主收取,70%为中介费。 然后,中介企业要求刘先生签署《服务收款确认书》,约定中介服务费为52000元。 当晚,中介催促刘先生和买方赵先生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成交价106万元。
刘先生认为,中介企业故意隐瞒购房者想以106万元购房的消息,并在签署《服务收款确认书》当天督促购房者签约,要求市房屋交易监管中心给予惩戒。
专家:
以违反为中介或被严厉取缔
中介协会认为,在此案中,重新签订《房屋出售确认书》和《服务收款确认书》后,成交时间的长短确实涉嫌违反法律法规,交易监管部门将对此进行认真调查。
据中介协会介绍,中介企业的本职工作是收集住宅相关新闻,通过各种广告方法向社会公示,撮合买卖当事人,最终促使买卖当事人签署住宅买卖合同。 在这一过程中,中介企业应当诚实、守信、及时、准确地向各方传达消息,对业主诚实、忠实、尽责,不得利用掌握的消息牟取不正当利益。
原标题:房屋高于抛盘价格的销售中介会收取较高的部分吗? 小心猫!
值班主任:李欢
本篇文章:《“房屋高出放盘价卖出 中介要收取高出部分?小心猫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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