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严禁以政府储备土地违规融资”
为了化解地方政府的隐性债务风险,1月15日,自然资源部表示,将严禁在政府储备土地上违约融资。
有关人士表示,为了更好地实施建设用地增资联合机制,加快批地进程,严禁新增政府储备土地抵押融资行为,加快存量抵押储备土地依法查封,形成合理有效的供销地 自然资源部制作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储备土地抵押融资加快审批,不供土地处置有关问题的通知》,并于近期印制实施。
据悉,近年来,国家相关部委相继出台了一系列规定,明确禁止土地储备违约融资。 年6月,自然资源部要求各地不进行土地处置,加快审批。 过程中发现,部分地方、部分土地被纳入土地储备,用于抵押,难以比较有效地供给。 其中包括一些土地违约融资问题。
国家自然资源审计机关年度例行审计显示,少数地区仍存在土地融资违约,违约融资的首要形式之一是土地抵押违约。 包括储备机构直接用储备土地抵押融资,或者政府向非储备机构保证储备土地。 二是以储备土地向国有企业提供资金后,用于抵押融资。 另外,也有不依法办理供应地手续,直接转用储备土地登记在非储备机构名下,由非储备机构进行抵押融资的地方。
上述行为需要进一步规范。 自然资源部表示,另一方面是库存土地储备贷款的处置问题。 对于存量土地储备贷款,也需要妥善解决,依法解除抵押后合理供给。
根据这些因素,并本着国家关于消除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精神,自然资源部此次印发的《通知》强调并重申了土地储备融资的相关副本。 根据地方目前存在的违约抵押融资的具体形式进行了细分和确定。
《通知》的具体副本包括强调政府禁止土地储备违约融资。 经再次确认,各地不得再向银行领域的金融机构发放土地储备贷款,土地储备机构不得以任何方式为任何机构和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其次,强调严禁将储备土地作为资产注入国有公司,以免形成新的地方隐性债务。 还要求妥善解决存量土地储备贷款,促进依法回购和合理供应等。
自然资源部表示,从全国范围来看,存量土地储备贷款涉及的地块数量少,风险可控,但需督促地方妥善处置和消化。 这既可以使储备土地无法通过抵押供给,也是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必然要求。
与年督察发现的相关问题比较,年9月底,各地方派驻自然资源督察局已向相关省级政府提出督察意见,督促地方清理整改。 在此基础上,《通知》进一步要求各市、县建立登记簿,加快处置和消化,以切实化解债务风险,不供土地处置和开发利用而促成批地。
原标题:自然资源部:严禁政府储备土地违约融资
值班主任:田艳敏
本篇文章:《“自然资源部:严禁以政府储备土地违规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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