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放开建制镇小城市落户限制”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日发布的《关于逐步发挥市场作用,促进人才平稳有序流动的意见》表示,将建立超大城市特大城市积分式户籍取得制度,全面放开城市建设小城市落户限制,优化落户审批流程。
人社部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司负责人介绍,全年人力资源市场实现就业和流动2.03亿人次,为3190万家用人单位提供人力资源服务。 但是,人才流动配置机制尚不完善,阻碍人才顺利流动的体制机制弊端尚未根除,人才无序流动问题依然存在,不利于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 此次发布的《意见》比较了人才流动行业存在的流动配置机制不完善、市场决策性作用不充分、体制机制弊端亟待打破、服务体系制度不完善、流动秩序不规范性存在的主要问题,从4个方面提出了16项政策措施。
其中,值得一提的是,未来要鼓励艰苦的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人才流动,进一步抓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和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落实乡镇机关机关单位职工乡镇工作津贴,纳入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实施范围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允许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根据相关规定在艰苦的边远地区打工并获得合法报酬。 对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农村专业人员,实行相关职称评审优惠政策。
根据国家主体功能区布局,建立协调配合的区域人才流动政策体系和交流合作机制,打破阻碍区域间人才流动的不合理壁垒,引导人才资源根据市场诉求优化空间配置。
在优化人才流动政策环境方面,要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放宽除极少数超大城市外的人才落户条件,建立超大城市特大城市积分式户籍获取制度,全面放开建设自治区和小城市落户限制,简化落户审批流程。 探讨加快人事制度改革,打破身份、学历、人事关系等制约的政策措施。 加快机关和事业单位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实行机关事业单位和公司之间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连接办法。 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制度建设,为人才在城乡、地区之间流动提供儿童入学、住房安居、医疗服务、社会保险等保障。
原标题:全面开放建设城镇小城市落户限制
值班主任:田艳敏
本篇文章:《“全面放开建制镇小城市落户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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