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树立房地产贷款管理制度”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建立银领域金融机构房地产融资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建立房地产融资集中度管理制度,是健全我国宏观审慎管理制度和房地产金融监管长效机制的重要措施,有助于金融体系韧性和稳健性的提高,有助于银行领域金融机构信用结构的优化,有助于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健康快速发展,金融、金融
房地产融资集中度的管理制度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中资法人银领域金融机构,其房地产贷款余额比例及个人住房贷款余额比例应当符合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明确的管理要求,即不得超过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明确的相应上限。
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根据银领域金融机构的资产规模、机构类型等因素,分为档案设定了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 管理要求的设定综合考虑了银行类型、库存房地产贷款业务的现状和未来空之间。 并且,为了体现地区差异,《通知》明确提出法人银行领域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时,可以具有适度的弹性。 管理制度还为保证政策的顺利实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和金融市场的平稳健康快速发展设立了过渡期。 管理要求以法人(境外分行除外)为单位设定并执行,全国银行不在各地分支机构分别设定要求。
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建立房地产融资集中度管理制度可以增强金融体系的韧性和稳健性,促进房地产市场顺利健康快速发展。 并加强银行领域金融机构的内在约束,优化信贷结构,支持制造业、科技等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关键行业和微、三农等薄弱环节融资,推动金融、房地产和实体经济均衡快速发展。
原标题: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建立房地产融资集中度管理制度
值班主任:颜甲
本篇文章:《“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树立房地产贷款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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