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中小学教育惩戒等新规3月1日起施行”
本公司北京2月28日电进入3月,万物复苏,关系到国家经济民生的新规将于3月起施行。 惩戒学生训导不得伤害侮辱,刑罚年龄最低不得降至12岁,网络招聘新闻不得包含歧视性文案… … 法治有温度,社会更进步。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将于3月1日起施行。 根据规定,学校、教师在确实有必要时,对学生有不服从、秩序混乱、行为失范、危险性等情况可以实施教育惩戒。
根据程度轻重,规则将教育惩戒分为常规教育惩戒、繁重教育惩戒、严重教育惩戒三类。 其中,重大教育惩戒适用于违纪情节严重或影响恶劣的,应当是小学高年级、中学、高中阶段的学生。 包括停课、法治副校长或法治辅导员训诫、专家指导矫正等。
为了防止以教育惩戒的形式实施体罚和变相体罚,规则禁止实施,如用殴打、刺伤等方法直接造成身体痛苦的体罚、超过正常限度的惩罚、反复抄写、辱骂或歧视、侮辱言行侵犯学生人格尊严等不当行为
《刑法修正案(十一)》自3月1日起施行,涉及低龄未成年人犯罪、疫情防控等社会热点。 修正案调整了刑事责任年龄相关规定,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人重伤,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追诉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除此之外,还要加强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处罚,着力于药品黑匣子,将空高价抛售、抢夺公交车方向盘、伪装入学大学等写入刑法。
《互联网招聘服务管理规定》将于3月1日起施行。 规定,用人单位向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的公司基本情况、招聘人数、招聘条件、雇佣类型、就业复印件、就业条件、工作地点、基本劳动报酬等互联网招聘新闻必须合法真实,在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方面具有歧视性。 其招聘新闻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在户籍、地域、身份等方面设立限制人力资源流动的条件。
它还要求从事互联网招聘服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履行互联网安全保护义务,确保顾客的新闻安全。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网上人才招聘服务的客户新闻保护制度,泄露、涂改、非法销售收集的个人公民身份证号码、年龄、性别、住址、联系方式、用人单位经营状况等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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